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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23-6-12 2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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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6.22
情诗。
想想,我很少写热烈的情诗。
《情即是色》很浓烈,伤和痛也浓。
从前的情诗,浓了,一定是有同等的凄凉的。
曾经有人发帖撕我:以哀怨博男人喜欢。
为什么要博男人喜欢啊?
陶晶莹唱过:十个男人,七个傻,八个呆,九个坏。还有一个人人爱。
她要姐姐妹妹们把这一个“抢过来,好好爱,不要让他离开”。
抢啥抢啊?
今看半小时漫画史记,讲到汉初那些太后,用了一句话:
女人能顶半边天,老公不在乐翻天的乐观生活态度。
哈哈,深得我心。
人,都是有缺点的。无分男女。
我不是女权主义者,更不是田园女权。
我只是同意,同性之间更容易相互理解,相互支持。
我不能理解扯头花行为,也深疾抓小三和逼宫。
每次有这样的事件,都想起一句诗:相煎何太急!
有这样的事件,最大的责任人不是男生吗?
为什么他反而会被争抢?
会成为一个战利品?
我认为,有些人类的弱点是相通的,有些困境也是。
可,男性的确在很多方面是占优势的。
女性不争取自己的权益地位,反而要为得到了某个男人而沾沾自喜么?
男人这东西,不有的是吗?
天涯何处无芳草啊,何必一根树枝缠到老?
哪棵歪脖树不能吊死人啊。
反之亦然。
这个人好,挂墙上,想怎么欣赏怎么欣赏。
整太多,不累么?
人是不能互相占有的。包括恋人与夫妻之间。
谁都不是谁的所有物。
觉得他不好,离开就是了。要求对方改变,改得了一时,改不了一世呀。
裴多菲说;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,两者皆可抛。
自由,自由,才是最高的追求。
这自由可能有别的理解,解释成个人的自由,也没毛病。
如果相互驯养了,愿意彼此羁绊。舍弃掉无边的自由,长相厮守。
也很好。
但以我有限的见识来看,做不到。
喜新厌旧,才是人的本性。
新鲜的,吸引力总是强过日常的。
旧之不可弃,在于它能提供安全感。
心理需求是安全感还是新鲜感,就是好人与浪子的区别。
我是安全第一的人。
情诗,回到情诗,是虚构,也是幻想。
就像卢庚戌写《墓志铭》时并没有恋爱一样。
他写的是想象。
简单热烈的情诗,写这个,还是有一定的新鲜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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